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聚居在湘黔桂三省交界处的侗族,是我国南方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里,侗族先民对本民族的生存有着自身的操持技术,对本民族的管理与发展拥有独到的逻辑,创造了光辉绚烂的法文化成果。款组织作为侗族民间性的自治联防组织,具有对所辖款区内是自治组织,对所辖款区外则是联合防卫系统的功能。款约作为总结和公布款组织自身规章约法的条文,也就是款组织内部的法律规范,是侗族先民在历史的长河里共同的社会生产以及生活实践下集体智慧的结晶。虽然款组织现在已经消失了,然而公平、民主、平等、正义等与当代法治精神相符的合理内涵却得以延续至今。它不仅将其烙印深深刻在传统侗族社会的各个方面,维护本民族的发展与壮大,并且对现代侗族社会的法治建设起到强大的借鉴作用。
三江侗族自治县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保留了大量的款约习惯法遗存。在该地区进行文献调查、口碑调查、村规民约与司法实践调查等,有助于对款约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与深入的研究。笔者以款约为切入点,以田野调查为支撑,通过研究款约的基本内容、运作过程以及当代传承的情况,进而对款约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进行探讨,并尝试提出一条探视性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