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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除名”是指在某一股东出现违法或违约的情况下,由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做出决议,将其除名,从而剥夺其股东资格的制度。由于股东除名涉及到股东的重大利益,对公司也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各国的股东除名制度都经历了一个“禁止除名到严格限制除名的”过程。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股东除名制度,但刚刚实施的《公司法解释三》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该制度。这种制度与其他解决公司僵局的制度相比,股东除名制度有着不可替代性,它对于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而且从经济学角度,它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和股东投资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建设我国的和谐社会。鉴于股东制度的重要地位,本文首先讨论了我国建立股东除名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次对西方国家尤其德国、意大利这些国家的股东除名制度的比较和借鉴,最后结合我国刚刚出台公司法解释三中的明确规定探讨了这一制度有一定的缺陷,虽然是此次司法解释三中的创新之处,但是瑕不掩瑜,具体操作起来有漏洞和风险,而且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定,进而对该制度进行了更加明确更加具体的规定。具体说来,文章共分四部分,安排如下:第一章探讨了股东除名的概念、特征、发展背景以及从西方国家中的借鉴意义等等。通过这些研究可以对股东除名制度的形成一个透彻的认识。第二章探讨了确定股东除名事由的必要性,并对现行我国股东除名制度的缺陷和漏洞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探讨的是对股东除名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更好的应用,再提出一些初步的、不成熟的、粗略的建议,希望切实的对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