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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中,信用已成为一种资本并作为生产要素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城市则是信用主体的活动空间,也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基本单位。城市信用能够代表并反映一个区域的信用水平。为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形势,有必要以城市为单位来构建一种信用关系的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激发城市发展活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以贯彻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体现。城市信用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综合评价法则为分析这类复杂的经济现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分析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信用建设,使这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本文做了以下工作:首先,以城市信用这一问题作为切入点,分析了国内外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总结了中西方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成果,概括信用资本论、信用管理理论、社会信用体系理论等基础理论中关于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要义。其次,对信用的涵义进行了全面的概括,界定出城市信用的影响因素,对指标影响城市信用的路径与方式进行了详细阐述,搭建了城市信用评价体系完整框架,对指标取值进行了系统说明。第三,以北京市为研究对象,依据选取的数据,利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并建立了适用于北京市的城市综合信用水平指标体系;进一步,分别运用指数方法和TOPSIS模型,从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个维度得到北京市的城市信用得分;得到2000-2015这16年来北京市的城市信用水平得分并进行比较和分析。从研究结果来看,北京市的信用水平经历了起步、初步发展和加速发展三个发展阶段,总体上呈现逐年向好的稳步发展态势。在北京市的四个信用维度中,社会信用发展最快,商务信用始终徘徊不前,成为下一步提升城市信用的重要切入点与发力点。文章构建的城市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真实客观,具有一定合理性与现实意义,具备在我国其他城市实施的普遍可推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