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建设试验区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是长株潭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和重点是行政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其实质是通过行政管理模式的重塑,突破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制约,为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为全国同类区域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造经验。本文就是重点针对目前长株潭试验区普遍存在的区划行政、政绩导向、相同职能分散、不同职能重叠和条条管理等体制性弊端,以府际管理、区域行政和复合行政理论为基础,以研究分析国内外城市群和长株潭试验区行政管理模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主要手段,创新性的提出“准政府”行政管理模式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建议将其作为长株潭试验区行政管理模式未来的目标选择,在相关机构设置方面,坚持创新性、高规格、精机构的原则;在职能配置方面,坚持科学、合法、权威的原则;在人员配备方面,坚持公开、择优、灵活的原则,配以“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统筹、协调、组织、监督和服务的工作职能,以期为长株潭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未来发展提供参考依据,为促成三市行政一体化的格局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