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6年在全国18个城市开始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自从其试点以来,无论是理论界或者实务界对其研究热度一直居高不下。但是研究存在着不足之处,就是对被害人利益保护不到位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在当事人利益保护和刑罚等存在结构性失衡,导致刑事和解制度有走向边缘化之趋势。由于两种制度有不同的价值和功能,本研究希望通过制度改造与完善而使两制度有机契合,有效发挥各自的功能而达至程序正当、实体公正、保护人权、提高效率诉讼价值。本篇论文主要采取文献研究法以及法条分析法进行撰写,首先简要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刑事和解制度,包括其内涵,制度价值以及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两者的衔接研究。其次,分析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和解制度衔接的可行性,给两者衔接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及其路径。再者,总结认罪认罚从宽与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的冲突并分析其原因,在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冲突的建议:主要包括对认罪认罚从宽以及刑事和解制度的量刑进行协调,扩大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以及构建被害人的保护机制。该保护机制一方面通过设置同时告知机制以及完善补偿机制,以便提高刑事和解的适用率以及成功率,达到直接救济被害人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将被被害人的量刑意见实质化,提高其在制度中的主体地位,此外,在两种制度的适用过程中都给予被害人法律援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