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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最初是为缓解监狱罪犯过多而产生的压力,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自2003年开始,全国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6个省市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在全国推行。15年的探索也已经形成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社区矫正模式,如“北京模式”“上海模式”等。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联合制定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便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G市作为一线城市,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探索出了很多先进经验,但在具体实践中,在公共治理下,社区矫正工作中不同单位之间、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与民众之间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而当前党和政府提出的“平安G市”“扫黑除恶”等工作新要求,更是对G市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挑战,其中B区以其城乡结合部的背景及复杂的社情民情,在G市的社区矫正公共治理工作中最具挑战性,笔者作为B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者,深刻感受到社区矫正公共治理在具体运作中存在的困难仍然较多。因此,本文从公共治理角度出发,采用调查问卷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对B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梳理,通过调查问卷结果和案例分析目前B区社区矫正工作效果,探寻其中问题并分析个中缘由,因地制宜地提出完善社区矫正公共治理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