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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品”是指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且具备一定“稀缺性”的消费品。在中国古代,珠、玉一直以来都被上层权贵视为奢侈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随侯珠”与“和氏璧”的传说见诸文献记载。汉代时,珠、玉不仅是贵族竞相收藏、赏玩的奢侈品,还逐渐成为社会上财富的象征。魏晋南北朝时期,珠、玉仍是被上层权贵竞相收藏、赏玩的奢侈品。在中国古代,史籍中关于“珠”的称谓有“珍珠”“真珠”和“明珠”等,其含义包括现代意义上的珍珠(珍珠贝分泌的有机宝石),以及矿石珠、料珠等。珍珠的采捕和利用,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秦汉时,有关采捕、饰用珍珠的记载逐渐增多。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政权主要通过本土采捕和域外输入两大途径获取珍珠。前者主要包括两广沿岸海水珍珠的采捕和内陆珍珠的采集;后者则包括南海舶来、西域贸易和东北亚各政权朝贡等。这一时期,珍珠常被作为财富的象征和社会等级的标识。此外,珍珠还受到宗教信徒的追捧,道教将其视为可供服食的“仙药”,佛教则视珍珠为“七宝”之一,用来供养舍利瘗藏,装饰佛像和寺庙。玉石在我国开发和使用的历史十分悠久,其中尤以软玉最为常见。先秦两汉时,软玉主要被用于制造礼器、随葬品、装饰品以及实用器皿。魏晋南北朝时期,玉石的用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世俗生活领域,葬玉、礼玉所占的比重降低,装饰玉所占的比重增加。在宗教生活领域,道教除将玉作为“仙药”服食外,还以玉石制造法器;佛教则以玉石雕刻佛像,或制造器皿盛放舍利。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魏晋南北朝丧葬习俗的变化,儒家礼教的衰落,佛、道二教的传播与发展,以及南北各政权玉石来源变化的影响。魏晋南北朝时期,作为珠、玉等奢侈品的主要消费群体,士族官僚阶层的旺盛需求,客观上促进了中外交通的发展,也推动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繁荣,但也造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济的畸形和下层的贫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