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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己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目前,西北地区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建设相对于全国及东部地区仍然比较落后,尤以西北地区县城为突出。因此,对西北地区县公益性公共设施进行具有实施意义的规划标准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论文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以西北地区商南县城公益性公共设施使用、需求现状出发,结合国家、地区相关标准和平均水平,寻求适合商南县城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的规划标准。
论文通过分析商南县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县城公益性公共设施实际需求与使用现状,依据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各设施部门相关规划以及商南各类公益性公共设施发展的不同特点,比较研究国家相关标准、全国和地区相关设施建设水平、商南县城各类设施建设指标现状以及指标预测,对适合商南县城各类公益性公共设施的标准进行探讨。
通过以上的研究,本文对商南县城公益性公共设施规划标准的制定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其一,教育设施配置应从区域角度出发,采用动态方法预测人数、制定适宜的用地指标;其二,医疗卫生设施从区域出发,在县域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中在县城构建二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三,文化体育设施方面,需建立县级文化体育中心和社区级文化体育中心,设施设置要满足不同层级人群的需求。
同时,论文对县城公益性公共设施规划标准制定提出以下思考。首先,公益性公共设施规划标准的制定应在国家标准的指导下,尊重地方实际情况(社会、经济、可建设用地量等),建立和完善县城公益性公共设施规划标准。其次,县城公益性公共设施规划标准应以体现社会公平为首要原则,强调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再次,在强调政府规划调控的同时,尊重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最后,县城公益性公共设施规划标准应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结合城市发展目标的调整进行检讨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