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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成熟,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被诉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数量激增。在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帮助侵权责任认定方面,我国法院观点各异。究其原因,是我国网络服务商帮助侵权责任立法存在缺陷,滞后性明显。本文通过整理分析国内案例及主要理论观点,总结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审理该类案件的疑难点,指出现有理论研究的不足之处,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典型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针对我国立法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立法建议。围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帮助侵权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本文分为四章进行具体研究:第一章是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帮助侵权有关案例的实证分析。本文收集了23个相关案例,从侵权类型、审判依据、判决结果等五方面分析司法现状,归纳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观过错的认定标准不明确等四个疑难问题。第二节考察目前我国学者关于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帮助侵权的主要理论研究成果,总结学者所达成的共识,并指出部分学者在研究中存在的义务类型界定不合理、侵权构成与免责规则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第二章是讨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帮助侵权责任的认定标准。针对前文总结的司法实践疑难点与理论盲点,以淘宝网为例分析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的各种行为,提出应当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以技术是否中立为标准对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进行法律定位,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其所应承担的相应义务。本文通过详细分析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侵权构成要件,指出其与免责规定的关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第三章是国外典型立法与判例研究。本章主要分析了美国DMCA、法国HADOPI法案以及美国典型案例。美国DMCA对网络服务商侵权行为做出“避风港”规则,法国HADOPI法案对监控网络侵权信息以及预防侵权行为重复发生都有创新规定,美国典型案例判决集中反映了其司法实务中对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帮助侵权行为的主要观点,以上均对我国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侵权责任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具有参考价值。第四章是完善我国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帮助侵权责任的立法建议。该部分通过观察我国合理使用立法现状,指出现行立法存在义务内容不明确、免责规定不完善、责任范围不合理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在参考国外立法以及目前司法实务中的可行做法的基础上,草拟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帮助侵权责任的具体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