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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诚信”体现的是一种契约精神。而所谓的“税收诚信”则是将税收关系视为一种契约关系,且这种关系下的征、纳、用各方在合法享受契约权利的同时能诚实守信地履行契约义务。近年来各种关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明星阴阳合同、偷逃骗税等不诚信现象的新闻报道在中国层出不穷。这些现象正是在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现代契约精神”缺失所导致的各种问题的集中反映。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决定从税收契约诚信的角度对纳税遵从开展研究。如何确保纳税人能诚实守信的遵守税收规则是本文需要研究的根本问题。为深入研究这个问题,需要对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加以探讨:一是如何准确定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关系”?二是哪些因素会对纳税遵从行为产生影响?三是在“税收契约诚信”的视野内能否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纳税遵从治理的有效路径?对以上三个问题的回答贯穿全文的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关系”的实质就是“税收契约关系”。计划经济时代的税收理论较为强调税收的“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表述易割裂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平等的对应关系,纳税人很容易感到自己的权利和意志难以通过税收体现出来,因而自觉诚信缴纳税收的意愿并不强烈。本文的研究发现,中国因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而导致的税收流失额2015年已逾1万亿元,而且这一规模仍有持续增大的趋势。这不仅给国家的税收利益造成巨大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中国传统社会不重视契约精神,民众自觉纳税意识淡漠。然而,随着中国开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社会经济基础正发生重大转变。由于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契约经济。契约精神张扬的是理性、平等、法治、和谐的核心价值观,它否定了税收关系各方之间的身份关系,决定了各方之间的平等性。从传统的“身份社会”走向现代的“契约社会”,将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而,本文的研究基于税收契约诚信的视角,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关系”实质上就是将税收的征、纳、用各方关系视为一种平等的税收契约关系。这是一种基于契约精神,互相信赖,互相合作,而不是对抗的税收关系,体现了一种更加和谐的税收治理观,具有很重要的现实作用。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提出,对纳税遵从问题的研究不能就纳税人而研究纳税人,而应从纳税人、征税人、用税人的税收契约义务关系入手,全面研究纳税人税收行为的影响因素以及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方法和对策,才有可能将纳税遵从问题研究清楚。哪些因素会对纳税遵从行为产生影响,是本文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税收契约诚信”思想的总体框架下,本文运用内外因素分析法,对纳税遵从的影响因素进行了一般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中国实际,引入了预期效用理论和前景理论的研究范式,通过对“A-S”模型的扩展和改进分析,以及“价值—权重”函数模型的补充分析,归纳总结了对纳税遵从可能产生影响的两大类因素,即一类是内在因素。这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纳税人的心理因素。如,纳税人的税收道德水平、公平意识、信任态度等。二是纳税人的相关知识水平。如,纳税人法律知识水平、税收知识水平、财务会计知识水平等。三是纳税人个体特征因素。如,性别、年龄、工作等。另一类是外在因素。这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征税契约因素。主要反映的是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或者税务机关及其他税收管理部门在履行税收征管、稽查执法等法定职责过程中对纳税遵从的影响。如,税率、处罚率、稽查概率、税制的复杂程度、分级税源管理制度、预缴税款制度、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纳税服务水平,办税程序的透明性、公平性等。二是用税契约因素。主要反映的是税款使用及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因素。如,公共品供给的质量和数量,公共品供给程序的的透明性、公平性等。三是其他社会环境因素。如,社会舆论风气、传统价值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研究纳税遵从影响因素的目的是为了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纳税遵从治理的有效路径。为此,本文设计了一套问卷调查量表,将前文归纳总结的各类因素转化为测量题项,并采用实地访问和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公民的纳税遵从情况开展研究。本次问卷调查的样本数据覆盖中国主要的19个省市地区,涉及不同性别、年龄、职业、职务、收入、学历人群,具有一定的说服力。通过对问卷数据的统计学因子分析,本文归纳总结了影响中国公民纳税遵从意愿最主要的六大因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各因素对不同人群纳税遵从意愿影响的贡献水平,并针对不同类别人群分别提出了改进其纳税遵从意愿的相关措施建议。最后,在前文分析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结合中国国情开展纳税遵从治理的有效路径,并分别从纳税人、税务机关以及公共品供给这三个方面对中国纳税遵从治理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和重要结论主要有如下几点:第一,从“税收契约诚信”的独特视角对纳税遵从问题开展研究。目前国际上关于纳税遵从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对纳税人的个人税收诚信问题及税法遵从方面的研究,很少涉及征税人和用税人方面的情况。与之相比,本文在研究视角上进行创新。本文以“税收契约诚信”的独特视角,从纳税人、征税人、用税人三者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又彼此依存的税收契约关系入手,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了纳税遵从的影响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善中国纳税遵从治理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二,采用了多理论相结合的“交叉研究法”。在方法创新方面,本文采用了多理论相结合的“交叉研究法”,结合不同理论分析王具的优势所在,更加深入的研究了纳税遵从问题,使研究结论更具实际指导意义。例如,本文结合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分析工具,对纳税遵从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规范性分析,力求最大限度上的从理论分析上解释影响纳税遵从的具体因素。此外,本文还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学的方法采集、分析样本数据,并对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以验证理论分析结果的有效性。第三,获得三点重要启示。一是税收契约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契约关系包括,纳税人与征税人的契约关系,以及纳税人与用税人的契约关系。开展纳税遵从治理就是要规范这种契约关系。二是维护税收契约缔约各方之间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纳税遵从治理的关键内容。如果这种“平等”的契约关系遭到破坏,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遵从治理目标就无从谈起。三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的统一”是税收诚信的最终归宿,也纳税遵从治理的最终目标。第四,发现了影响中国公民纳税遵从的六大因素。即,“税收道德及心理成本”、“征税契约”、“相关知识水平”、“惩罚遏制效应”、“用税契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等。最后,明确了对中国纳税遵从开展治理的有效路径。即,坚持税收契约诚信思想,有效维护纳税人、征税人、用税人之间平等的税收契约关系,积极构建以法律制度为保障,以道德教化为补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纳税遵从治理机制,不断强化税收诚信建设,进而有效提升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