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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定价的出现,使得转让定价的监管模式由事后调整转变为事先确认,充分体现了征纳双方的均衡利益和一致意见,是转让定价税制发展的趋势和必然结果。现阶段,研究我国的预约定价制度具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必要性。在理论方面,转让定价税制领域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对预约定价制度理论基础的研究和总结还不够,现有的预约定价理论在指导我国税收征管实践方面尚有不足。在实践方面,我国在谈签预约定价安排和监控执行等方面的经验还很欠缺,有必要通过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修订和补充我国的预约定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