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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为解决诉讼膨胀问题,许多发达国家陆续展开以追求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均衡为主题的民事司法改革运动,期中,小额诉讼制度凭借其特有的低成本、高效率等特点解决了大量的小额轻微民事纠纷,有利于缓解法院审判压力,有助于实现即时审判等价值优势被各发达国家纷纷积极采用。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呼声由来已久,在民事司法领域有关审判制度改革研究也不是新鲜话题了,随着《新民事诉讼法》的问世,小额诉讼制度也终于在历经数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摸索的基础上以法律规定的形式确立了。相关规定的设计,是对我国前期研究的总结和对我国传统审判程序一大创新,受到了法学界乃至普通民众的热切关注,期间有关该规定的不足也受到热议。本文的写作主要由以下四方面内容组成,首先是制度概述,针对小额诉讼制度的概念、特征和价值目标等内容做介绍;其次是小额诉讼制度的比较解读,主要介绍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和地区关于小额诉讼制度的运行情况并与我国实践结合,对比差异并小结借鉴之处;第三部分总结目前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原因进行反思;文章最后部分理论联系实际,在民事诉讼法基础上提出运行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