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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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电信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作为典型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行业,对电信市场的监管却面临着重重阻碍,使其难以同电信行业的飞速发展相适应。自2009年电信业实现新的重组后,电信市场的竞争就面临着从无序到有序、从行政垄断到开放市场的转变,在这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政府对电信市场的监管进行改革,寻求适合我国电信行业发展的监管模式。首先,笔者分析了由于我国立法不完备、政府监管职能冲突、监管部门设置不合理以及监管对象的特殊性和监管机制的不健全等种种原因,导致电信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电信竞争中的违法行为难以遏制、电信用户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其次,通过对电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内容的分析,笔者发现虽然各国根据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了不同的监管方式,但也存在着某些深层次的共性。从实践发展来看,电信监管机构正从“依附”于政府机构向独立于政府机构转变,市场准入制度正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资费监管正从“收益率监管”单一方式向结合“价格上限监管”的多样化方式转变等,并且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这对于反思我国政府电信监管中存在的不足具有一定的作用,并为我国电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借鉴经验。最后,在总结国外电信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本文结合我国电信市场的变化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提出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强化服务质量监管、推动电信服务普及、推进电信法制建设、重视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对监管机构监督以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来完善电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以专业、有效、灵活的监管措施来促进电信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电信用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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