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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制度与法规对整个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航作用,能够规范档案行业发展,减少档案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不协调性。当代各国大都将档案工作纳入平稳的法制发展轨道,例如美国,其建国历史虽短,但其档案开放利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适应并推动了国家信息化建设。本文力图通过分析对比中美两国档案信息开放制度,来找出我国档案信息开放制度的特点和不足之处,探寻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的档案信息开放制度建设路径。本文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解读制度、信息制度及档案信息开放制度这几个概念。只有理清这几个具有层次关系概念的含义及相互关系,才能准确而清晰的认识“档案信息开放制度”的含义和内容。第二部分是中美档案信息开放制度发展脉络梳理。论文从历史纵向角度对中美两国的档案信息开放制度的制定的历史渊源、修订过程进行梳理。并对比分析了中美档案信息开放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两部大法《档案法》、《信息自由法》。第三部分是中美档案信息开放制度框架对比。论文首先从制度制定理念层面对比分析了中美两国对于信息、信息权、信息制度的认知程度;其次从中美档案信息开放制度的内容层面对比了两国的开放范围、开放方式、开放程序、开放期限等具体制度规定;最后从经济、法律、技术层面对比分析了中美两国对档案信息开放的制度保障情况。第四部分是中美档案信息开放制度差异原因分析。论文从体制背景、法制基础、文化背景三个层面分析了造成中美档案信息开放制度差异化的原因,并归纳美国档案信息开发制度建设可资借鉴之处。第五部分是我国档案信息开放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提出我国档案信息开放制度建设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