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由税务部门将商品中所含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制度。它是各国鼓励外贸出口的一项共同措施,目前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为采用。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实行的时间并不长,但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我国出口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出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不利于出口贸易的科学、规范管理;出口退税结构不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要求;出口退税的数额超出了中央财政承受的能力,突出表现在我国出口退税的欠税问题十分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于2003年10月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重大的改革。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明确提出了“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承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近几年以来,国家又对其进行了多次调整。这些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出口退税政策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加快了退税速度和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有利于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和加快我国产业升级的步伐,有利于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缓解国家财政赤字的压力。另一方面,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1)企业出口成本提高,获利空间减少,影响了企业出口的积极性;(2)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改革,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影响,将有可能产生新的地方保护主义;(3)鼓励出口贸易方式从一般贸易向加工贸易的转变,不利于我国整个出口贸易结构的调整。文章通过运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建立公共政策调整的分析框架,然后通过运用公共政策理论分析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依据、内容和影响,实证性地分析了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对盐城外贸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