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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二元结构逐渐凸显,以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GDP的发展模式弊端日益显现。中国开始倡导建设“美丽中国”、实施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各项举措。作为中原腹地的河南省,经济发展速度一直处于全国34个省直辖市的中后部,在中部六省经济发展中也基本位于末端,探索出一条河南特色的振兴道路实现中原崛起对河南省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地区的城镇化率达到30%~50%,表明该区域进入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融合的最佳阶段。河南省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末河南城镇化率达到42.2%,也正是进行城乡融合发展的最佳时期。以城镇化为龙头,引领“三化”协调可持续发展,正是河南省探索研究出的有效途径。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具有农村人口众多而人均耕地相对较少的现实情况,探索出一条既有利于河南省人均耕地的保护、促进农业发展又可以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道路的紧迫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是河南特色的“既不离土又不离乡”,把新型农村社区纳入五级城镇体系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的重大创新举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后农村进行的又一次“革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土地权益的问题自然是首当其冲,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权益的变动与农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必须着力处理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土地权益问题,保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序顺利开展。本文以河南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由此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生的一些问题。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土地问题的参与利益主体、新型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征地问题及补偿方式、新型农村建设改造后的剩余建设用地的使用方向及转让收益分配、新型农村社区村民自用宅基地的分配方式、新型农村社区改造后耕地的流转和使用方式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理论分析的同时,结合相关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案例,使文章的内容更加丰富充实。选取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代表——舞钢市张庄社区为例,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列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为其他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有效的依据和借鉴。最后提出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完善农村土地征收政策,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完善农村剩余建设用地的使用和权益分配政策、完善新农村社区住房分配方案、促进农村耕地流转,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等五项合理化建议和措施。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有:一是采用二手资料宏观理论分析法,重视借鉴已有研究成果,搜集查阅大量文献著作,进行整理综述,总结研究,参考许多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所作的大量实地调查成果,展开对该问题的分析;二是采用理论分析(新型农村社区的定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等)与实证分析(采用河南省典型新型农村社区——舞钢市张庄中心社区为例)相结合。本研究是实证性的,研究目的是探索性的,主要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为河南省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土地权益问题提供可借鉴的解决方案,最终达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