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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下新型城乡关系的改变要求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良好格局。因此,统筹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深入推进过程中,也对我国政府优化空间规划职责体系提出新的要求。从县域层面出发完善政府空间规划职责体系、加强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协作、提高政府部门空间治理能力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也是推动国土空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以多规融合为抓手,县域政府能否实现空间规划职能整合后的“化学反应”,直接关系到国土空间资源的均衡配置,也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河南省X县改革之前的政府空间规划职责现状的调查分析为起点,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空间规划职能部门的合并、职责体系的转变推动空间规划治理进入新的阶段,能够明确统一的空间规划管理方向,实现县域的整体性空间规划管理。但同时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相协调的部分,比如对国土空间规划重视不足、空间规划事权划分不清、配套法律法规及技术支撑不足等,都影响着政府空间规划职责体系的完善以及城乡整体性规划治理成果。所以必须严肃面对这些问题,加强政府空间规划职责体系的优化落实,以期实现全域全要素统筹规划下的城乡融合发展。基于对重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探索,为统筹城乡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发展提供了不同于以往仅将空间规划作为一项物质空间营造手段的视角和思路,在均衡配置城乡国土空间资源、落实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同时,其还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是政府部门通过规划活动优化空间规划职责体系的方式。目前机构改革正处于初步阶段,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为优化政府空间规划职责体系还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增强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视,落实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下政府空间规划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合理划分政府部门空间规划事权,实现政府规划治理的有效协同及与社会民众的互联互通;三是加快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及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强化政府空间规划活动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