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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是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必然要求,是补偿农民历史贡献的迫切要求,是推动城乡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应对人口结构变迁的现实要求,是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的方向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该论文力图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梳理、比较与分析,梳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历史发展历程,总结反思我国老年保障制度改革的成就,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规律。结合我国老年保障制度的现实背景,明确改革老年保障制度的功能定位与价值取向,以期对今后的制度改革方向提出原则性的政策建议,争取在一些难题上有所突破,为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研究的理论框架,促进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理论体系奠定良好基础,并以期发现新的研究课题,为进一步研究提供理论依据。本文主体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一般分析。对养老保障制度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综述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第一阶段是家庭保障为主时期(1949-1956年),第二阶段是集体保障为主时期(1957-1987年),第三阶段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时期(1978-2003年),第四阶段是养老模式多元化时期(2004年至今)。并对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第二部分从实证角度探析了石家庄市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明确了当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要的养老模式,并存在“五保户”养老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计生养老保险制度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由于受城乡二元制经济结构的影响、户籍与土地制度的影响以及政府部门责任的缺失、传统孝道美德的消退等方面原因,造成了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不稳定、供求不平衡、保障水平低和管理水平低等问题。第三部分着重论述了石家庄市政府推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实现路径。论文提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社会公平原则、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原则和因地制宜原则。改革家庭养老保障制度要注重经济条件的保障作用、道德约束的作用、法律强制性作用以及政策倾斜帮扶,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家庭养老的多元实现模式。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方面,要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农村五保制度,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化养老的多种形式。在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配套措施方面,重点提出了以下几方面对策:积极构建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科学严格的管理监督机制,大力推进城镇化战略,调整土地利益分配,完善就业政策和收入政策。本论文主要有以下六种研究方法: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在深入分析我国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基础之上探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二是历史和逻辑相统一,探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其发展规律。同时,又探讨改革的措施,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实现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三是综合应用多学科交叉研究法。四是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法。论文不仅阐述观点,而且引用相关数据,注重概念界定、纵向分析、特征归纳。五是制度分析研究法。论文首先说明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框架,继而再研究制度的发展历程。六是比较研究法。通过我国与西方国家养老保障制度对比,以期从我国能否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主客观条件是否已具备、建立农村养老制度的优势和劣势、建立怎样的农村养老制度等方面得到有益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