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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的牵连性是指反诉与本诉在诉讼理由或攻击防御方法上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作为判断反诉是否成立的实质性条件,因为我国在立法上一直没有予以明确,在理论界也没有形成统一定论,反诉的牵连性问题成为争议的焦点所在。立法上的缺位造成司法实践中法官对反诉的理解没有明确的标准可参照,主要依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判断,使得反诉制度因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适用率一直很低,没有能够充分发挥该制度的设立目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民商事案件纠纷也大幅度上升,使得现有的诉讼资源不足以应对“诉讼爆炸”的现状,因此,对反诉制度进行研究,尤其是对其牵连性作出明确的界定,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功能,在现阶段显得极为重要。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规定了反诉制度,但对于反诉的牵连性却很少有在立法上作出规定的。而且由于法治传统的不同,两大法系在牵连性问题上持不同的态度,分歧很大。就国内而言,司法中也常有反诉案件的审理,理论界对该问题也作出了一些研究,对我国反诉牵连性问题的完善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法、实证研究法、逻辑分析法对反诉牵连性加以细致的研究,并对反诉的牵连性的界定提出自己的看法。在借鉴美国强制反诉制度的规定上,结合我国法治现状,提出几点完善措施,希望能对我国反诉问题的研究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主要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就反诉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简要介绍。牵连性要件是构成反诉制度的核心,要想研究反诉的牵连性问题就要先对反诉制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本部分对反诉的内涵及其起源进行了探讨,并就反诉制度的特征和价值进行分析。第二部分,介绍反诉的牵连性及其存在的必要性。这部分主要是分析为什么牵连性在反诉制度中必不可少。第三部分,对国内外关于反诉牵连性的立法规定进行分析比较,从而指出我国目前在该问题上存在的立法、司法缺陷,并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第四部分,结合我国现状,对反诉的牵连性作出界定。第五部分,对我国反诉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主要是借鉴引进美国的强制反诉制度,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几点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