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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普及使得线上交易这一新型交易方式蓬勃发展,而网络线上交易不仅带来了全新的购物模式与消费方式,便捷了社会公民的日常生活,也创造出了全新的交易类型,为市场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作为网络交易载体的网络店铺,在这场浩大的新型经济中无疑也具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作为在交易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的交易载体与交易客体,网络店铺在我国却仍未有明确的法律性质与财产属性,网络店铺的法律保护迫在眉睫。本文通过探寻网络店铺的法律困境,通过理论对于网络店铺的财产属性进行证成,并列举了不同学说进行了其财产属性的展现,最后对于网络店铺转让的合同关系的性质以及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厘清。本文除引言外,正文一共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分别是:网络店铺的性质及转让中的法律问题概述,网络店铺的财产属性以及网络店铺转让的制度重构。第一部分首先对网络店铺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概述,从内涵与外延两个方面对网络店铺进行了介绍,通过交易数据与平台交易额,确认了网络店铺的市场价值。之后对于网络店铺的法律特征进行了表述,最后从网络店铺转让法律规范缺失,网络店铺法律属性不明以及网络店铺转让合同性质不清三个方面分析了网络店铺当下所处的法律困境。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网络店铺的财产属性,首先对于网络店铺的财产属性进行了证成,通过洛克的劳动价值说、功利主义与非功利主义、黑格尔的财产人格理论等理论观点,通过论证推理确定网络店铺所具有的财产性。接着通过当下民法学界的几大理论观点: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说、债权学说以及物权说进行了其财产属性的表现形式。第三部分主要表述了网络店铺财产转让的制度重构,首先通过前文分析对网络店铺转让中合同关系的性质进行了厘清,解决了现存的合同性质不清的问题。其次叙述了在网络店铺的交易中,出让方、受让方以及第三平台分别应当尽到何种义务,拥有何种权利,怎样完善各方权利义务的维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