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农村宅基地前后经历了三次制度变化,分别为“农民享有完整所有权”、“集体享有所有权”、“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民享有利用权”。在工业优先的大环境下,因户籍身份的限制,农民大都被限制在农村,慢慢形成城市与农村二元化的结构形式。随着工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目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自2018年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由政策转化为法律后,对农村宅基地的改革构想迅速变成热门话题和研究热点。由于农村宅基地承载着许多公益性质功能,其改革的走向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将宅基地中相关权利进行分离是农业现代化发展改革中的重要一环,目的是重振农村闲置资源,释放更多可利用资源,推动城乡一体化平衡发展。首先,笔者通过梳理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背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内涵要义,分析目前其法律制度的现实需求,展示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生成逻辑。再次,从效率、公平、自由价值三个维度去阐释宅基地“三权分置”权能设计应当具备的价值导向,探索制度设计过程中应当选择的价值。最后,从法律权利的角度,分析制度中三种权利的物权属性,针对制度设计过程中的法律困境,并提出解决办法,构造“三权”权能实现模式,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