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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水权水市场建设作为我国水利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成为节水、管水的一项重要措施。随着流域、省市、水库、大型灌区等水权研究逐步完善,水权工作呈现出不断细化深化的趋势,县域及以下水权工作处于水权制度改革的末梢,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决定了改革的成败,因此,开展县域水权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山东省水权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加强县域水权水市场建设不仅是当前深化水利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下水综合治理机制建设的重要内要。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典型区德州市宁津县为研究区,在开展实地调研基础上,主要进行了县域初始水权分配、交易指导价确定、水权水市场运行机制及建设效果评价等相关研究,主要成果如下:(1)完成县域初始水权分配。分析了宁津县自然及社会经济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通过构建以经济、社会和地下水环境效益为目标的多目标规划模型,将县域初始水权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分配。其中,将“含水层稳定性”和“控制地下水源分配”引入优化目标,充分体现出地下水压采的要求,完成了县域包括常规水源(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非常规水源(雨洪水、再生水、微咸水)等多水源、多行业及用水户之间的初始水权配置,实现了水源有协调,水量有落实。(2)确定出农业水权交易指导价。基于初始水权分配成果和县域发展趋势,从可交易水量、水源、交易对象及交易类型等分析了研究区交易潜力,为指导水权交易奠定基础。同时,以农业为重点,开展交易指导价研究,从供需两个角度进行水价测算,分别从供水角度确定出成本水价和调整水价,从需水角度确定出极限水价和承受力水价,以用水户承受能力为依据,按水源类型(地表水和地下水)确定出农业水权交易指导价范围,形成“基础水价+浮动上限”的水价机制,为农业水权交易决策提供参考,指导水市场实践活动。(3)完善了水权水市场运行机制。根据水市场的性质,在以初始水权分配和确定交易指导价为研究核心的基础上,提出确权机制、调整及应急机制、法律体系支撑、保障体系、交易监管及奖补机制等配套机制,构建起完整的水权体系,共同支撑水权水市场建设,促进水权水市场高效运行。(4)进行了水权水市场建设效果评价。为量化水权工作效果并进一步推广改革经验,以水权水市场建设效果为研究对象,采用层次分析法从基础工作完成性、工作实施效益性和开拓创新性展开构建起评价指标体系,其中采用德尔菲法的原理构造判断矩阵,对各指标进行权重赋值。同时,采用德尔菲法的原理由专家参考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最终根据评价值得到评价等级,代表区域水权改革的效果。将该评价体系应用于宁津县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效果评价,通过总结成果,可以激励改革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工作。另外,评价体系为县域水权工作的绩效评估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