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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目标的最重要途径之一。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区域差异和发展差距巨大的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扩大的地区差距,已经成为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我国政府“九五”计划就已明确提出将缩小地区差距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此后国家先后出台了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一系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国家及地方的区域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支持,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确实是缩小地区差距的重要途径。但也需要认识到,无论实施什么样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区域发展差距是永远存在的,并且在经济集聚日趋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甚至存在不断扩大的趋势。从世界范围来看,任何幅员辽阔的大国都存在较大的地区发展差距。正是充分认识到区域发展不平衡是一种普遍性的规律,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促进要素合理流动”作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即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可能长期存在和难以消除,但不能因为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使各地区居民享受差距过于悬殊的基本公共服务。当前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造成的。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因此地区间政府财力差异巨大,经济欠发达、财力薄弱地区地方政府难以承担高水平和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当然,这一问题也与我国的财政体制密切相关。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财力更多的向上级政府集中,基层地方政府在税收分成后剩余的可支配财力显得捉襟见肘,要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而绝大多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供给事权下沉在基层地方政府,因此,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我国不同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不仅表现为东中西三大地带和各省之间,而且在一个省内部不同地区也存在较大差距。广东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的省份,同样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过大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广东省21个地级及以上市2000-2014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进行实证研究,主要分析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广东省地级市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现状;二是广东省级以下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在促进区域财政能力均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等方面的政策效果;三是广东省自2009年实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措施,尤其是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效果,即相关政策是否起到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四是思考我国如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以实现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具体来看:第一,本文系统梳理了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的概念和基本理论。论文从阐释公共物品、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入手,明确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内涵。即将基本公共服务明确为政府为保护个人最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所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则是指政府要保证不同地区居民享有水平基本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换言之即为逐步缩小不同地区之间居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关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要性,公共物品供给理论、现代福利经济学理论以及公共财政理论均有较系统的论述。现代公共财政的主要目标和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也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努力为全社会公平提供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第二,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广东省21个地级及以上市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进行了评价分析。我国不仅东中西三大地带和各省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距,而且各省内部不同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也存在较大差距。现有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学术成果非常丰富,大部分研究成果都是以各省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为对象展开研究,对省内不同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展开的研究成果还较少。本文对广东省2000-2014年期间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进行了综合评价分析。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论文将研究视角限定于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益设施、文化体育、生态环境六大领域,运用较为通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熵值法确定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权重,并用变异系数等具体统计指标衡量和评价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差距及其历史演变。研究发现,尽管近年来广东省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整体上有较大的提升,但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差距一直较大,最明显的是狭义珠三角地区、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之间存在明显的基本公共服务梯度发展状态。因此,不仅国家要努力解决不同地带、不同省份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过大的问题,各个省级政府也应该努力解决本行政辖区内部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的问题。第三,本文对财政体制对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影响展开了实证分析。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各级财政的财力调节和事权范围重新界定等方面的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这些改革措施极大地提高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然而从省级以下财政运行状况看,不同地区之间的财政能力差距过大、财政转移支付不均衡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本文通过对广东省21个地级及以上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与结构进行分析,并运用面板回归分析方法,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转移支付、地方财政能力和财力均衡状况等方面,实证分析了造成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差异的主要原因。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最主要因素,即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城市,其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也较高。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对于缓解不同市之间的财政能力差距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具有一定的效果,但是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这也表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需要在推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同时,加快推进省级及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第四,本文系统归纳了广东省近年来实施的各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对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展开了评价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以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建议。2009年以来,广东省连续出台了多个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文件,并且强化对各地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监督检查。这些措施对全面提升广东省各地区以及全省整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使得当地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不断上升,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了改革发展的成果。广东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在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未能有效缩小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即没有很好地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之所以存在这一问题,主要是相关政策并未触及财政体制的核心制度,没能够通过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为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第五,广东的实例表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需要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面承担更多的财政责任。财政体制改革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复杂,从可行性角度看应该采取分步走的方式,避免一步到位的激烈改革引起过大的震动。改革的中心内容是建立健全政府间纵向和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以实现事权与财力相互匹配。与此同时,还应该下放部分税收的立法权,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保障地方政府获得更多的税源和稳定的财政收入,有足够的财力为本地区居民提供适宜水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另外,国家和省级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和问责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激励地方政府将更多的财力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