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和股权转让中“估值调整协议”的法律分析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oloviola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估值调整协议,又称“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中一种投资方与融资方之间关于企业价值与双方持股比例的或然性安排,既可降低投资方的评估成本,又可降低融资方的融资成本。因其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股东不经法定利润分配程序直接从公司获得补偿,导致其在我国的法律适用引发广泛争议。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私募投资与股权转让中股东间签订估值调整协议不存在合法性障碍,在近期的海富投资案判决中最高院根据契约自由原则也支持于股东间进行估值调整,但是否认了公司与投资人之间签订对赌协议的效力。从内容上看,股东间估值调整协议应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而公司与股东间的对赌协议可能涉及滥用股东权利而被判定无效,但须明确的是估值调整协议本身并不侵犯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具体认定需建立在各案类比分析的基础上。本文第一章,讨论了估值调整协议的含义、运作范畴和运作机理。第二章,提炼出估值调整协议的四项法律特征并作具体阐述,即独立性、有因性、射幸性和适法性。第三章,论述了估值调整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存在价值,明确其作为一种私法上财产自我估值机制的本质。第四章,论述了估值调整协议在我国的适用空间,首先分析股东间对赌协议在我国的合法性认定,介绍了目前我国法律允许的三种股东间估值调整模式;其后分析投资人与公司签订对赌协议的法律限制,包括讨论公司签订对赌协议的主体适格性,是否必然侵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和违反风险共担原则。此外,估值调整协议并不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清晰”。实践中“对赌协议”被广泛使用,著名案例包括蒙牛乳业案,永乐家电案,以及我国首例司法判决海富投资案。估值调整协议的资本进入条款、资本调整条款和资本退出条款,对于保护私募投资利益和激励企业家创造企业效益,均具有积极意义。若期待我国法律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地接纳估值调整协议,可适度借鉴英美成熟市场中的公司结构与监管理念,如优先股制度。妥善解决估值调整协议与当前法律制度之间的兼容性问题,将直接影响我国公司法未来研究方向,同时也对解决我国民营企业的普遍融资难问题、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其他文献
与其说完全竞争均衡状态下企业之间的产品具有同质性,倒不如说企业的资源能力具有同质性。资源能力的不同质量状态构成了竞争优势分析的横向分析线索;三种主流战略管理理论分
为适应数字激光测距系统对测距信息处理的要求,在对脉冲激光测距系统回波信号波形特征分析的基础上,完成用于波形测距的小波基选取,进而实现了小波变换提取波形形心的算法。
《韩国鲁迅研究论文集》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韩国鲁迅研究的历史与现状。论文集中的论文,大多以殖民地的视角关注韩国对于鲁迅的接受,从艺术的视阈、叙事学的理论与比较文学的视
无论从政府的职能或是从公民权利的法理依据上讲,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都应是政府的职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滞后,原因很多,但政府对发展农村社会保障的长期
介绍了一种新型材料加工技术———激光清洁技术。对其优点、作用机理和分类都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分析了激光功率密度,脉冲数量,入射角和波长等因素对其清洁效果的影响。此外,
介绍了激光成像雷达应用于制导系统中的优势,提出应用仿真技术辅助外差式激光成像雷达制导系统设计的方法。分析了激光成像雷达制导仿真系统的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光学部分、数
日趋动态的环境需要企业在制定人力资源政策时更多地运用心理契约。心理契约有交易型心理契约和关系型心理契约之分。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回归分析,研究不同类型的心理契约对
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指导虚劳病的临床护理工作,使患者掌握虚劳病的易患因素,保持良好的心态,学会自我监测和自我保健。通过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建立有利于健康的行为,对预防
本试验以马铃薯枯萎菌(Fusarium tricinctum)、马铃薯立枯丝核菌(Rhizoctoniasolani)和马铃薯炭疽菌(Colletotrichum coccodes)3种马铃薯病原真菌为靶标菌,筛选出对其具有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