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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中国经济承前启后的一年,在“两会”上国家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但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还很薄弱,实现此目标任重而道远。因此,发展农村经济,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显得十分重要,而撬动农村金融的关键在于抓好农村土地金融。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的确权是第一要务。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通过流转、抵押、担保、入股和证券化等手段发展农地金融,其中农地的流转是一切农地金融工具的基础。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民要求土地流转的呼声越来越高涨,而现有的流转方式如转包、转让、出租、互换等不能够满足新形势的要求。在实际流转过程中,这些传统的流转方式还存在诸多劣势与不足。因此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方式的创新成为紧要的任务。为了保障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进行,本文介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信托制度,试图构建一个促进农村经济长远发展的土地信托流转模式,用来替代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方式能够加快改进传统农业,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步伐;能够较好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能够大幅度减少运营商的交易成本,从而提高投资收益。最重要的是,信托制度与土地流转结合具有金融属性的优势,一方面能够通过发行信托产品从资本市场上为信托项目融资用以开发土地;另一方面,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信托财产可以盘活土地资本,使土地收益凭证成为可流通、抵押的金融产品,创新了农民融资途径。关于我国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模式的相关文献不多且研究不充分,试点工作也仅在国内几个地方实施过。本文采用典型案例分析法,系统性地研究了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模式。首先介绍了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相关概念,紧接着从农村土地信托的发展现状出发,就其可行性进行分析,从中可知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具备或者接近开展土地信托流转的标准。然后结合国内首单土地流转信托——安徽省宿州市土地信托模式的案例研究,对它的运行模式进行重点分析,总结其优势和不足,并以此运行模式为参考来构建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土地信托流转模式。再者通过借鉴国内外土地信托运作模式的经验,进行基本模式、监督机制与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构建,构思出土地流转的可行性模式。同时,就新模式运行的配套制度方面给出对策意见,包括完善土地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土地确权颁证、土地信托登记、土地评估等。最后为总结与展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