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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具体可感的操作层面上而言,现代意义“信托”最先发轫于英国的“尤斯制”。信托不仅仅是一种金融制度,同时还是一种存在于英美法系中的法律行为。历经漫长的岁月变迁,现代信托制度至臻完美,依仗着专业化的操作模式和机动的规章准则,已经获得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拥趸。早在美国的“第二个镀金时代”,一种称作“家族信托”的财产管理方式变得愈发时髦,理解这种信托制度的关键点主要在于财富的规划与传承,完全算得上是信托行业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创举,多少富人的财富因此而得以永葆长青。家族信托从萌芽到发展由来已久,它的许多优势也日渐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承认,例如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信托安排更加灵活方便、财产处置方便、成功避税等优势,使得家族信托产业的发展愈加成熟可靠。我国为了填补这一领域的长期空白,由平安信托于2013年正式地将家族信托带到了中国。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这一事件,笔者认为它必将带动我国整个家族信托的跃进式发展,一些信托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热情也会随之增高,其巨大的盈利空间是可以预见的。事实上,家族信托这一类型的服务类产品已经在中国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和开展,然而在缺乏信托土壤的中国真的可以“简单”地将家族信托制度强行“嫁接”吗?这显然是不太现实的。照目前的情形来看,除了香港地区,我国绝大多数地区信托文化十分匮乏,遗产税的意义一直没有得到追认,而且在较短的时间内很难证明和发挥家族信托的各种长处,总而言之,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还是少之又少的。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了解家族信托的概念和历史沿革,结合家族信托的法律特征和核心功能,对我国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动因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且通过对境外家族信托发展的经验分析,总结出几个方面关于完善我国家族信托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最后得出结论:家族信托在国内早已走过了理论学习和概念推广阶段,其在国内具有可操作性,且已形成一定业务规模;但家族信托的发展依然存在一些瓶颈;由于中国的家族信托业务起步较晚,法律环境不足,家族信托蕴藏的巨大功能并未得到有效发挥。但这些都不会削弱家族信托本身的魅力,更不应忽视中国这个有着超级庞大的财富群体的国家和家族信托市场。笔者相信,中国的家族信托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