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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效率的支付方式则是电子商务发展最为关键的一环。第三方支付较好解决了电子商务发展的资金流问题,已成为B2C,C2C的主流支付模式。但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相关立法明显滞后于市场发展,很多方面出现法律“真空地带”,制约了后续的发展。因此,研究欧美相关立法,结合中国国情与电子商务的特性,完善我国电子交易中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法规已迫在眉睫。本文运用实证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从第三方支付中各参与方的利益得失入手,引出现阶段我国第三方支付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风险,并对各参与方的法律关系作了详细的分析,以此来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通过以上分析研究,希望有助于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制度的完善。虽然第三方支付企业一再声称自己只是中介商,但是对金钱进行代收、代付、代管已经涉及了诸多特许经营。这些业务原本是银行的业务范围,第三方支付企业经营就略显信用和安全不足。信息不对称,造成参与方之间地位不平等。而依据现有的法律又不能充分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强势一方不履行义务,弱势一方权利得不到保护。任凭这种状况发展,不仅会造成涸泽而渔的局面,还有可能引发金融性风险,破坏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必须要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本文通过对欧美国家的立法和相关监管经验进行比较分析,并考虑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适合电子交易的归责原则。责任归属不仅要依据过错推定归责原则,还要充分考虑到法律以外的各种因素,鼓励企业创新。最后,本文对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中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