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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本局是国民政府为调整农业金融而设立的全国性的农业金融机关,是民国时期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国时期是传统农村金融体系尚未解体,新式农村金融体系尚未形成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国民政府逐渐重视对农村金融制度的设计,农本局的成立即是这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表现。农本局作为农业金融调整机关,成立于1936年,是在传统农村金融方式不济,新式农村金融渠道不畅,政府的力量逐渐深入农村金融领域的背景下产生的,政府希望农本局能成为调控农村金融的有力工具,其宗旨是“流通农业资金,调整农业产品,借谋全国农村之发达”。农本局通过辅助设立合作金库以达流通农业资金之目的,通过建设全国农仓系统以收调整农产运销之效,并通过办理农业生产贷款等逐步建立起一套立足于全国范围的农贷网络,促进了现代农业金融的发展,对农业金融制度的设计与农业政策的形成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由于存在缺陷与诸多问题,农本局既要作为国家的农村金融管理机关实现政策性使命,又要作为金融机关在实际业务中兼顾各商业银行的利益,而且并非唯一的专门农贷管理机关,在办理农村实际业务过程中,与其他机关冲突,引起许多诟病。在抗战环境下,政府为应急,出台了应急性的农贷政策,并赋予农本局许多临时任务,农本局的农贷业务与区域因战时农贷之调整而减少与缩小,使其本身发展大受影响,各项业务被并入各专门机构,致使农本局最终并没有完成政府所赋予它的使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贷款的机制及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