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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70年代后,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从二战后的高速增长开始转入滞胀,伴随金融脱媒问题的严重化,分业经营已经不能满足银行业发展的要求,西方各主要国家都逐步放松了金融管制,尤其是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国际金融业进入混业经营时代。
然而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银行业出现的一系列倒闭、破产和合并、分立潮,令业内对于金融分业和混业经营的讨论同趋激烈。分业经营是否能减少金融风险的传播,混业经营会否因金融危机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抑或混业经营加剧了金融危机,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是否会有所改变。本文试图通过欧美及我国银行业经营模式的发展史和金融危机之后的监管反思,证明混业经营仍然是当前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潮流,同时结合我困银行业目前分业经营下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国际竞争和挑战,说明我国银行实施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业经营模式。
本文在比较各种混业经营模式优劣的基础上,通过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实践的案例分析,提出我国银行业末来发展的模式应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控股公司为主,并应根据各家银行实际状况的不同灵活选择混业经营模式,分步、有序地推进银行业改革,最后提出混业经营模式下我国银行监管的思路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