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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环境资源纠纷案件数量也呈直线增长趋势。因为环境纠纷本身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传统司法机制已经不能完全涵摄环境资源纠纷案件本身的特性,加上绿色理念的提出与倡导,所以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逐渐成为环境司法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目前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已呈现出规范化的雏形,但是随着审判实践的推进,其在制度设计、程序规则指引、机构建制、人员配置、裁判文书构成等方面,陷入了“瓶颈期”。故此,本文对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的法律依据、诉讼模式、机构设置、裁判文书构成等现状进行分析,检视其中的问题,对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提出完善建议,使其能够更加有效地运行。本文共包括以下六章:第一章对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现状进行论述。通过不同的研究方法,总结出本文的创新点。第二章对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的概念、特征、理论基础进行论述。通过对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的概念及三个特征进行分析,总结出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要基于界权理论、环境公平理论、权利救济理论为专门化的人员配置、专门化的机构建制、专门化的程序规则指引、专门化的制度设计、专门化的裁判文书等各个要素找到适合自己的定位,只有构成要素的完善才能使其机制正常的运行。第三章对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的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图表列明的方式更直观地显示出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的现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总结:第一,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的法律依据;第二,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的诉讼模式;第三,环保法庭的设置情况;第四,环境裁判文书的形式与内容。第四章对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在对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现状进行深层次分析的基础之上,从审理过程的视阈下总结出专门化审判机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法律体系不够系统化;第二,审理程序规则支撑不足;第三,审判机构设置合理化程度欠缺;第四,裁判文书实体层面规范化程度不够,以此来说明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实则处于“遇冷”的状态。第五章对域外典型国家的环境审判机制进行论述。分别从受案范围、诉讼规则、审判人员、审判机构、调解制度等几个维度进行展开,总结出了各个国家的一些成功经验,在审判实践中我国可以借鉴其精华,有选择地予以适用。第六章对完善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的建议进行归纳,结合国外的成功经验,针对目前我国环境专门化审判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构建统一法律体系、建立专门化的审判程序规则、规范专门化的环境审判机构、优化裁判文书的规范化要求等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