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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企业出于对生产资源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目的,普遍采取投资自建、投资控股或兼并其它企业的做法,将价值链的大部分环节集中在企业内部,形成原材料、半成品或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内部生产系统,人们将其称为"垂直一体化"生产组织模式,国内也普遍称其为"大而全"、"小而全"。企业采用"垂直一体化"管理模式的目的,在于加强企业对生产全程的控制,实现产业化经营,从而达到增加各个业务活动阶段利润的目的。这种模式在传统竞争环境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然而在高科技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需求不断多样化的今天,"垂直一体化"模式使企业产生了大量的机会成本,其已逐渐显示出无法快速地响应市场以及生产成本高昂等不足之处。随着信息和运输技术的提升,远程生产组织和流通成本逐步降低,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传统生产组织模式进行了改革或改造,制定以最快的速度、最可能低的成本、尽可能多的产品种类为特征的战略,把原来由企业自己生产的零部件、原材料、服务等非核心竞争力生产部分外包出去,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在这一新的模式中,大企业从庞大的产业枷锁中解放出来,更专注于生产研发、品牌管理、技术创新等核心能力的创造和提升,而将其他非核心能力或者低附加值的增值环节外包给其他企业,由此形成以稳定交易和利益共享为特征的生产供应链体系。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针对离岸外包的研究结论集中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劳动力禀赋和基础设施水平决定跨国企业离岸外包;二是各影响因素与跨国企业离岸外包存在线性关系。但以上的结论并不能解释我国参与离岸外包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工资水平高的东部地区,更无法解释离岸外包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本文尝试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角度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一个思路:契约执行效率可能是跨国企业选择离岸外包区位的首要考虑因素,契约执行效率的提高能吸引跨国企业在该地区离岸外包,但契约执行效率如何对离岸外包产生影响一直缺乏深入的研究。本文以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为研究主体,从不完全契约和跨国企业生产组织模式的角度来论述制造业离岸外包的区位选择问题。在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以及企业实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组织模式空间布局值得我国企业借鉴,也有利于实现我国企业的价值链升级。本文在企业内生边界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以及新古典区位理论的基础之上,在Antras和Helpman(2008)模型框架下构建了契约执行效率异质性的离岸外包模型,理论推演得出跨国企业的利润与契约执行效率存在非线性的门限增长关系。进而借鉴Hansen(1999)的门限回归模型引入契约执行效率构建了双重门限面板模型,基于我国25个省市2000-2013年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结果支持理论假说。实证结论还显示,当契约执行效率低于门限值(λ1≤μs<λ2),劳动力比较优势和良好的基础设施不足以吸引跨国企业离岸外包;当契约执行效率高于门限值(λ2≤μs),劳动力比较优势和良好的基础设施是跨国企业离岸外包区位决策之主要因素;当契约执行效率达到更高门限值(λ2≤μs),其对跨国企业离岸外包正向作用减弱。理论和实证结果表明:由于契约执行效率存在门限,跨国企业在决定离岸外包区位时必须先检视该地区的契约执行效率是否达到门限,之后再根据契约执行效率、相对劳动力成本和基础设施综合考虑离岸外包的选址。因此门限效应的存在解释了跨国企业离岸外包的区位选择以及离岸外包向中西部转移的问题。本文的学术价值在于,很好解释了跨国企业在我国离岸外包的新格局,以及前瞻其变动趋向,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进行理论考察,思考我国在外包生产模式受国际环境掣肘以及制造业成本优势日趋消逝,低端制造业支撑乏力的背景之下,如何为我国跨国企业的生产组织模式、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以及政府如何调整吸引外资政策等方面谏言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