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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2年美国堪萨斯城期货交易所首推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后,经过至今二十八年的发展,股指期货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最为成功的金融衍生品之一,事实证明它在帮助金融资本规避风险、健全股票市场功能、促进金融体系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国际经验也表明,它容易衍生出新的风险,一旦对其监管不当则不仅会伤及资本市场本身、而且还会累及国家金融体系、甚至动摇实体经济。所以,如何科学合理地对股指期货进行监管、促进其平稳发展是世界各国一直都致力研究的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连年快速增长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国内对金融避险工具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筹备了五年之后,中国沪深300股指期货终于在2010年4月推出,它改变了中国股市多年来只能做多的格局,对完善和稳定市场内在机制、促进金融创新、拓展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在中国金融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此时,金融危机刚刚过去,全球经济动荡不安,出于投机、保值等动机的国际资本可能会借道不断升值的人民币而对中国内地市场造成冲击,同时股指期货本身就是一个具有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种,国内对它的研究和经验都还不足,尤其是缺乏基于其真实交易数据的实证分析和系统性的研究,所以在中国对其进行首次尝试的初期阶段,在这样不利的内外大背景下,如何兼顾其发展与监管,这对管理层提出较高要求,也是本文的研究主题。论文主要研究了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监管问题,着重分析中国股指期货推出后的实际情况,归结市场的问题所在,然后由宏观到微观、自上而下地对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监管进行研究,针对其中的具体问题给出先战略性后战术性的解决方案。论文认为,中国股指期货市场尚处建立初期,对其监管的框架刚刚搭建,还有待完善,包括一系列监管举措的实际效用还有待观察和因地制宜地改进。论文基于对中国股指期货推出后的真实市场情况,从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监管制度与措施、合约设计与交易制度等方面分别进行了研究,力求使其监管作用更具实效,与市场实际情况合理匹配,主要的工作和结论如下:1、在监管的宏观方面,论文认为世界股指期货市场普遍采用的“一元三级”监管模式也同样可被应用于中国,但必须结合中国市场实际情况而对其适当地进行调整和补充,为此本文尝试性地构建了一个专门针对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新型监管体系,来重新调整监管重心,扩大了第二、三层级的监管职权,使市场各方监管机制综合地发挥实际效用;2、为确保监管体系的顺利运行,论文再从中观角度研究了加强监管的几项主要措施,包括:跨期、现两市联合监管、培育投资者队伍、加强一线监管等,并就此展开详实的论述;3、继宏观和中观之后,论文再深入到与监管相关的微观层面进行研究,为此论文采用了中国股指期货沪深300合约上市后真实的交易数据来作为研究的基础和依据,对其进行多项统计和对比,从合约设计及交易制度在市场建立初期定价过程中的适用性和实效性角度进行了论证后,提出完善建议,包括:建议适当降低目前300元/点的合约乘数水平或尽快推出小型股指期货合约以满足中小投资者需要求、缩小涨跌停板幅度或对其分段设置、增加熔断机制以弥补监管疏漏并遏制投机行为等。论文紧密地将理论和市场实务有机结合在一起,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对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监管问题进行了有限的研究,谨慎地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并加强监管的结论和建议,仅供市场管理者参考,对促进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监管的完善与成熟、推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