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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种类单一;被告人权利保障不分;开庭审理流于形式,简易程序小简易;被告人在简易程序中得不到刑罚方面的优惠。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完善构想,刑事简易程序多元化模式构建:设立书面审理程序;引进辩诉交易制度的设想。完善刑事简易程序的配套制度措施:确立证据展示制度;设立预审制度;加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