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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护与权利限制是法学上的永恒话题。因为权利的天然特性之一就是无限扩张,而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等屏障的存在导致绝对的权利是不可能的。为此,在保护权利的同时通过制度设计为权利设置边界是法律的重要任务之一。任何民事权利均应当有权利限制,如果某种民事权利不受限制,则必然妨碍其他民事权利的存在或行使,尤其是像物权这样的绝对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物权受限制程度逐渐增加,而我国法律中有关物权限制的条款虽然存在,但是有限的,其存在方式是散乱的,相对于物权的其他内容规定明显带有滞后性。在我国出台的《物权法(草案)》中,也是主要规定的是权利,而对物权的限制很少。 文章选题源自于郑成思先生的《私权、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权利限制》一文的启发,大家都在关注和研究物权保护问题,而忽视了物权限制问题的研究。其实物权限制问题也是物权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缺了它物权体系就不够完整。本文通过对物权限制的理论依据的分析和外国物权限制的历史考察来构建和设计物权限制制度,并以此为对照来评析我国《物权法》草案中物权限制规范,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为我国物权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本论文共分为四大部分,具体研究思路如下: 第一部分:物权限制的理论依据。包括权利限制的法理依据和物权限制的具体理由两部分。这部分内容为文章以下的论述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 第二部分:对外国物权限制的历史考察。在为物权限制找到理论依据后,通过对罗马法以及两大法系上物权限制的考察,来分析一下各国对物权限制的内容规定有何不同,以及物权限制的内容究竟应该包括那些部分。这部分的内容为第三部分(物权限制体系的设置)提供了现实的依据。 第三部分:物权限制体系的设置。在第二部分内容的基础上,具体详细的论述物权限制体系的内容。这部分的内容为第四部分(对我国《物权法》草案中物权限制规范的评析及建议)提供了具体的参照。 第四部分:对我国《物权法》草案中物权限制规范的评析及建议。以第三部分的内容为参照,来探讨我国《物权法》草案中物权限制规范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