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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国社会救助体系中重要且具有特色的制度安排,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该制度对城市贫困问题的解决发挥了实际性作用。制度的实施需要管理作为支撑,本论文对城市低保制度管理中低保对象管理这一部分进行了研究,希望促使该制度更加良性的发展。全文以南宁市城市低保对象管理问题作为切入点,参考社会救助生涯、社会排斥以及参与式评估理念的基础上,对低保对象管理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查、个案访谈等多种方法发现目前南宁市在对低保对象管理问题上存在着低保对象确定不规范、动态管理机制有待加强、退出管理缺乏激励性和可持续性的问题,这些问题由于城市低保政策本身不完善、宏观环境的变化、低保工作人员的编制情况与实际要求不匹配、低保对象缺乏权利意识等原因造成,并从合理规范低保认定程序、建立动态的低保管理过程体系、建立激励性退出管理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加大低保对象的水平流动、减少“一揽子”救助效应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