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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都离不开农业机械化。目前,发达国家已形成了适合各自国情的农业机械化体系,农产品生产的田间作业、运输、精选、烘干、入库、加工的整个过程,已实现了机械化甚至自动化。实现农业机械化能把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加速城市化进程,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全社会和谐发展。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但农村人均绝对收入水平仍然不高,人均农机设备投入不到百元,农业机械化水平还不到40%。农户生产规模小也是制约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有2.4亿农户,户均耕地0.53公顷,在小规模经营、农户购买力有限的条件下,要实现农业机械化,租赁农机设备是不错的选择。农户可通过租赁的方式在自己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用上高效的农机设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经济效益。租赁农业机械设备已经被广大农户接受,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已出现了专业农机户和农机租赁公司。但这些农机户和农机租赁公司总的数量还比较少、各地区发展严重不均衡,其经营规模小,保有的机具品种和数量少,只能提供少部分农机生产服务,农民想租却租不上。所以,我国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关键在于提供大量的农机租赁服务。发展农机租赁公司也必须坚持市场化,政府不能直接组织建立农机租赁公司。但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以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机租赁公司的成立和发展。某特定地域内的农业生产在作物品种、地理环境、气象水文、农户结构等方面有较高的稳定性,这决定了农机租赁公司有较稳定的租赁业务,能产生稳定的租金收入。融资租赁是以融物替代融资,以少量的保证金和稳定的收入流作担保,占有和控制大量的实物资产。农机融资租赁是农机设备提供商将农机设备的使用权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转移给农机租赁公司,农机租赁公司为农户提供农机服务,获得相应报酬。农机租赁公司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按期支付租金给农机设备提供商。农机租赁公司可与多个农机设备提供商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从而解决了农机设备需求数量大、品种多与资本投入有限的矛盾。我国农机设备租赁市场潜量巨大与农机租赁公司数量少、规模小形成了强烈反差。通过农机融资租赁经营可迅速发展农机租赁公司,转潜在市场为现实市场,提高农机化水平,拉动经济增长。本文分析了农机融资租赁经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之上讨论了农机融资租赁经营的业务流程和风险防范与化解方法,提出了促进农机融资租赁经营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