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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精神(volunteerism)是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精神。志愿工作是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志愿者组织在我国产生时间不长,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广泛进入到社会福利、慈善公益、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大型活动等领域。然而由于我国志愿者工作起步较晚,尚处于逐步发展健全阶段,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尤其以志愿者管理的相关问题最为典型,因此,需要运用相关理论对此类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达到推动我国志愿者服务健康发展的目的。一、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由于我国志愿者工作起步较晚,尚处于逐步发展健全阶段,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两个问题:一是体制弊端,相关的招募培训、评估激励等机制不完善。由于缺乏相应的招募和培训机制,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大学生志愿者多为“临危受命”,并没有掌握处理问题所需的经验和方法,比如在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活动中,许多大学生志愿者热情有余而理性不足,致使其做出的贡献有限。二是管理理念落后,行政色彩过于浓厚。由于管理理念滞后,并未充分意识到志愿服务管理的重要性,致使志愿服务无法达到最佳效果。北京奥运会期间,志愿服务中专业志愿者的考核标准不甚明确,由此导致志愿服务水平的不统一,从而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志愿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体现了个体志愿服务经验的不足,更说明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专业协会、工会和其他民间组织的发展有欠成熟,我国社会有待进一步发展系统健全的志愿工作机制。因此,从理论上开展对志愿者组织的探索与研究,并结合实践对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进行分析总结,给当前的志愿者组织提供经验与借鉴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的目的,在于结合公共治理理论,分析当前我国志愿组织的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模式,并结合成都市志愿者组织的具体管理情况进行探讨,并对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二、主要内容及观点本文共分为六章,主要内容及观点如下:第一章是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和研究贡献。我国的志愿者服务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对于志愿服务的管理,存在着亟需解决的问题,即体制弊端和行政色彩厚重。本文探讨的是,在公共治理理论下,通过设计志愿者管理制度来解决当前志愿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二章是基础理论与文献综述部分。首先,回顾了治理理论产生的背景,然后,是对治理理论文献进行综述,引出公共治理理论的概念,并指出其追求的目标就是“善治”即有效治理或良好治理,它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社会管理过程,它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和公众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公共治理理论的提出为治理理论与志愿者管理搭起了桥梁,使得通过治理理论指导志愿者管理有了依据。本章最后一节对志愿者组织管理进行了综述。第三章是对我国志愿者组织的管理的问题进行的分析。本章先界定了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概念,以明确本文研究对象的内涵和外延。之后,通过对我国志愿者组织的分析,指出我国志愿者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行政主导力度过强、招募与培训机制不合理、激励机制缺失、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和志愿者管理立法缺失。第四章为案例分析部分。本文以成都市志愿者组织的管理现状为例,进行分析,通过实地走访和调研,本文发现了成都市在管理志愿者组织方面,存在着我国志愿者组织管理方面的共性问题,即政府行政色彩过浓、人员招募与培训不完善、报酬激励不够突出、经费与来源不够多元化;但本文同时发现了成都市在解决志愿者组织管理的共性问题上取得的一些突破,如运行机制发展健全、服务经费制度规范、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和明确志愿服务表彰制度。第五章为志愿者管理制度设计与模式构想。基于前文指出的我国志愿者组织管理组织存在的普遍问题和成都市在这些问题上取得的成果,结合公共治理理论,本文从招募培训制度、评价激励制度、法律保障制度、资金筹集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的角度,对志愿者管理模式的制度安排进行了探讨,并指出治理理论下志愿者组织管理新模式的特质,即他律与自律的平衡,服务性与功利性的平衡,政府、社会和志愿者组织内部“三方合力”的管理,激励与责任的统一,以及刚性和柔性管理的融合。第六章为结论。综合本文论述,本文可以得出结论:公共治理理论是解决当前志愿者管理存在问题的可行依据。运用治理理论指导志愿者管理,对于志愿者组织、政府、社会都有积极的意义。对政府而言,可以整合响应资源、减轻负担,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对志愿者而言,可以满足自我发展的需要,提高责任意识与公民意识;对社会而言,实施治理可以培养一批具有民主意识的高素质公民,并且为社会层面的治理提供经验和借鉴。三、研究贡献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进行的创新:第一,寻求新的研究视角。已有文献多从志愿者管理的研究多是从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学角度展开,本文借助于公共治理理论就志愿者组织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多中心治理解决方案,改变过去由政府部门唱“独角戏”的做法,重塑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之间的协调关系,属于一种新的尝试。第二,突出政策意义。本人通过实地走访相关志愿者组织,发现志愿者管理存在一定混乱,苦于相关理论政策的支持,在政府部门如何领导和协调志愿者组织的关系上显得比较困惑。本文通过当今公共领域流行的治理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或许能在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以及完善管理、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上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