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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旧称胶澳,有着独特的海洋区位优势。自明清以来,渔业生产以及与此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文化活动,一直在青岛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直至今日,海洋经济对于青岛地区经济的发展仍起着重要的作用。2011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经济区,这就更使得青岛的海洋经济成为本区重要的经济发展支柱。因此,对近代青岛渔业管理制度的研究,不仅有着较大的历史意义,且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本研究试图在整理以1922年到1932年青岛地区渔业档案为主的史料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和论述民国前期青岛地区渔业的管理制度的变化,以期有助于我们对近代社会变革背景下青岛地区的社会发展的理解。晚清时期,青岛的渔业管理机构主要民间性的商业组织,形成了以天后宫为中心的民间管理系统。清末民初,青岛先后经历了德国和日本殖民时期两个阶段,其渔业管理组织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日据时期,由日本官方组建的“青岛水产组合”,成为多元管理机构中的核心,并导致了青岛本地渔商联合起来,组建了“水产公会”与之抗衡,但是并不成功。1922年青岛回归后的北洋政府时期,渔业管理经历了由军事化管理军渔一体到成立机构逐步专业化再到海军分区管理的转变,即从海军兼管渔业到成立山东渔航局,再到分区域的军队管理。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青岛的渔业管理日趋规范,但其机构的性质亦更为复杂。除了山东渔航局仍然运转之外,渔民渔商还成立了自发的民间组织来保卫渔业生产、管理渔业经营,具有半官方性质的青岛总商会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渔业事务产生着影响。之后,随着《渔业法》、《渔会法》等专门法律的颁布,由渔民自发成立的渔会开始逐渐在青岛地区的渔业生产和管理中发挥出一定的作用。这些不同时期产生的各类渔业管理组织,既对当时渔业生产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同时也在渔民与官方之间制造了利益矛盾,尤其是山东沿海渔航总局对渔航税的征收,直接导致了1929年青岛渔民的抗税之争,从而使得青岛渔业的管理进入到一个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新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