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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出现以及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逐渐加快,混业经营逐渐成为世界金融业经营体制发展的主流。入世以后,我国的金融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面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国际潮流,我国金融业是否要进行混业经营,以何种方式进行混业经营都是值得抓紧研究和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国的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首先,本文从金融分业与混业经营的概念出发,详细论证了世界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的大趋势,并参考国际上典型国家上出现的混业经营的现状,通过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必然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述,指出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其次,本文对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现状进行分析,指出现在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已经严重束缚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从而说明了我国金融业转向混业经营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接着,在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全能银行模式和子公司模式这三种国际上出现的混业经营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指出金融控股公司这种混业经营模式是我国的现实选择。并介绍了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实践与发展。
最后,对世界上金融控股公司普遍存在的风险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具有的特殊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良性发展的对策与建议。一是从微观层面上,金融控股公司要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包括完善治理结构、内控意识、资本控制制度、财务制度、防火墙制度、审计监察制度等:二是从宏观层面上,要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包括对其市场准入、资本充足率、市场退出的监管,关联交易的限制、风险集中度的控制等:三是要创造有利于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完善立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造混业经营的运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