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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电动汽车具有显著的节能减排效益,能够有效降低国内对于石油进口的依赖,也有利于缓解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将成为未来交通系统的主要技术选择。我国各级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激励政策以推动电动汽车市场化进程,但是政策及规划的实施效果却远低于预期。因此,有必要从市场需求端入手,对现行需求侧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和作用路径进行深入研究。 本文基于“霍华德-谢思”模式和技术接受模型理论,引入消费者内部信息因素、消费者外部信息因素、购买动机、激励政策、购买意愿和人口统计变量6个因素类别,结合PLS-SEM理论建立需求侧激励政策同消费者购买意愿作用分析实证模型,以北京市为例,设计北京市普通消费者调查问卷并运用SmartPLS3.0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拟合及检验,判断研究假设的合理性,确定具体激励政策评价指标权重,以评估不同类型需求侧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 研究发现,对于北京市消费者来说:(1)电动汽车需求侧激励政策对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2)不同类型需求侧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市场接受程度具有显著差异性,呈现出便利型政策>财政补贴型政策>信息型政策>税收优惠型政策的态势;(3)感知易用性、感知风险、成本因素、社会因素、环境保护动机和经济便利动机在政策作用过程中具有显著的部分中介作用;(4)消费者个体特征会显著调节消费者对不同激励政策、购买意愿和其他中介因素的感知接受程度,其中对购买意愿、便利型政策和财政补贴型政策的影响最大;(5)同一类型政策中不同具体政策对购买意愿的总效应也存在显著差异性,但差异较小。据此建议:政策制定者应积极完善现有便利型政策内容,建立弹性财政补贴体系,拓展现有信息型政策实施方式和作用领域,推动我国税收体制改革和税收优惠型政策创新力度,重视政策实施过程中传导因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