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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1996~2010年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情况进行了纵向研究,通过研究构建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结构的数据分析方法,分析和探讨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结构的变化特征。通过对能源消费种类、能源消费用途、有效能源消费量的研究发现:1996年薪柴和秸秆的消费量占能源消费量的79.80%,煤炭占17.43%,沼气占0.45%,电力和石油制品消费量仅占2.31%;2010年薪柴和秸秆的消费量占74.75%,煤炭占14.25%,沼气占2.57%,电力和石油制品占8.44%。便利性高的商品能源消费量逐渐增加,但固体生物质能依然是农村地区的主要能源来源。从能源消费用途上看,1996年厨房·热水占65.95%,采暖占32.58%,照明占1.19%,制冷占0.08%,家用电器占0.19%;2010年厨房·热水占49.33%,采暖占45.86%,照明占0.91%,制冷占0.61%,家用电器占3.29%。1996~2010年,我国农村家庭能源消费量从7451.82PJ增加到11352.05PJ,有效能源消费量从2214.77PJ增加到4693.65PJ,能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由29.72%增加到41.35%。通过对2010年我国各地区农村家庭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的横向研究,分析并比较各地区农村家庭能源消费结构。北方地区由于冬季采暖需求,能源消费量与有效能源消费量远高于南方地区。在经济发达地区,对电力和石油制品的消费量较高,并且能源利用效率相对较高。在煤炭产地,对煤炭消费量较高。从能源消费种类上看,主要消费的能源是固体生物质能,大部分地区其能源消费量超过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从能源消费用途上看,北方地区主要用于采暖和厨房·热水,大部分地区其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90%以上;南方地区主要用于厨房·热水,大部分地区其能源消费量占60%以上;而照明、制冷和家用电器能源消费比重非常小。此外,通过对东北三省农村地区180户家庭能源消费种类、能源消费用途、电力消费结构等的调查分析发现:东北地区农村家庭使用的能源主要是薪柴、秸秆、煤炭、LPG和电力,其中薪柴和秸秆的消费量最多,占能源消费量的68.8%-78.3%,煤炭占16.0%-29.0%,LPG和电力的消费量很少,仅占2.9%-6.9%;家庭用能源主要消费在厨房、采暖、烧水、家用电器和照明上,其中厨房的能源消耗量最多,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1.2%-51.0%,其次是采暖,占32.8%-44.4%,烧水占7.5%~15.5%,而家用电器的能源消费量不到4.5%,照明不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