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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和和谐社会进程的推进,我国农村弱势群体问题越来越凸显,引起了各级党政和全社会的关注。合作金融因其独有的扶弱性,成为弱势群体金融扶持的主力军。然而,目前我国合作金融发展尚不成熟,以何种模式更好地提供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扶持,成了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也正是从这个实际出发,运用理论结合实际、历史分析结合比较分析,以及定性分析的研究方法,尝试对合作金融机构的弱势群体扶持模式进行研究。本文在对农村弱势群体、合作金融的概念、特征、现状进行归纳总结,并且对农村弱势群体金融供需缺口进行了统计分析,对合作金融进行了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沿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国外合作金融组织两条脉络展开了研究。文章着重研究了现阶段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扶持弱势群体的效率。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形式繁多,为了尽量追求研究的全面性,把除农信社以外的农村合作基金会、民间借贷,以及新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也纳入了研究体系。具体阐述了这四种不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现实运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得出不同的组织形式在弱势群体扶持中存在的矛盾、不足及产生的原因,这即是最终合作金融机构弱势群体扶持模式发展取向的现实基础。与此同时,本文研究了国外合作金融对弱势群体金融扶持的现状,分别分析了美国、德国、日本以及孟加拉国合作金融支农的模式,归纳了合作金融国际发展的趋势,并进一步得出对我国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借鉴及启示,这即是最终合作金融机构弱势群体扶持模式发展取向的理论依据。本文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不同合作金融组织扶持弱势群体的模式发展取向,即:农村资金互助社要实行严格的合作制,最终发展成为真正的合作金融机构,而农信社的模式选择不应该一刀切,要依据地区不同经济水平和农信社自身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在民间金融走合作化和合法化的同时,要鼓励新的合作金融机构的建立,以此来加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最后,本文就合作金融机构对弱势群体扶持模式的更好运行提出了外部环境构造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