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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难出贵子”现象日益引起社会公众关注,教育公平问题也渐入大众视野,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于农村学生在重点高校生源中占比越来越低的现实情况,2014年国家在划定的95所重点高校范围内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该计划专门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的农村学生进行招生。基于罗尔斯正义论观点,高校专项计划实则是对弱势地区弱势群体进行优质教育机会补偿的政策。基于2015-2017年95所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数据及各地区统计数据,本研究首先对高校专项计划政策文本进行解读,了解政策的推行目标、受益对象、招生流程、招生方式和实施现状,同时结合政策实施以来高校和地区的招生录取情况,描述补偿政策的发展趋势;其次从高校角度,针对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招生名额分配开展研究;最后从地区角度开展各地区补偿机会的精准性分析。研究发现,总体上,2015-2017年报考人数和录取人数逐年增多,同时报考多所高校的学生数也逐年上涨,该计划确实提高了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比例。此外,各高校自主决定采用“全国择优”或“分省择优”招生方式,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校采用“分省择优”的招生方式,相比“全国择优”,“分省择优”招生方式更能有效地落实高校专项计划补偿作用。就地区而言,各地区越来越大比例的农村适龄人口获取补偿机会;高校专项计划补偿机会在中部地区实施较为公平。总而言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表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然而,高校专项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些许问题,如部分重点高校招生计划产生缺额现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农村学生基础教育薄弱,高考成绩不能达到高校要求;虽然“分省择优”高校编制分省计划时会考虑地区间经济和基础教育差异,但更多地是依赖本科招生计划编制路径,在一定程度上未把补偿名额分配给最需要的地区。因此,笔者建议在基础教育水平低的弱势地区适当加大对农村学生的优惠分值,增加进入重点高校的比例,也有助于减少高校招生计划缺额现象的发生;同时建议国家为高校在各地区投放招生比例提供宏观参考标准,精准扶“弱”,缩小教育机会差异,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