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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中后期中间党派利用国民党关于宪政的口号,与中共同心协力,在国统区组织发动了两次民主宪政运动,促进了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并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奠定了政治基础。全面抗战爆发后,蒋介石迫于国难危机深重的政治形势,先后设立国民参政会的前身国防参政会(1937年8月17日)和国民参政会(1938年7月6日——1948年3月28日)作为战时民意机构,从而为各在野的中间党派以及中共参政议政和从事促进宪政的政治活动提供了合法的政治平台。抗战中后期中间党派以国民参政会为政治平台,通过研拟宪法草案、向参政会提出议案,召开宪政座谈会,成立宪政研究会、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大后方先后发起、推动了两次宪政运动高潮,但是这两次宪政运动均以失败告终,标志性历史事件分别为1940年4月1日“期成宪草”在国民参政会一届五次会议上被蒋介石搁置起来,1940年9月18日国民党5届157次中常会以战事不便为借口,将国民大会拖延至战后1946年11月召开国民党一手包办的伪制宪国大,通过所谓《中华民国宪法》,确立了总统独裁制。由于国民党坚持独裁统治,镇压民主宪政运动,反而坚定了各民主党派与国民党斗争到底的决心和中共长期合作的信念,1949年1月,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55名代表发表了《对时局的意见》,明确承认了中共在中国革命中的领导地位,并同中共一道共同缔造了新中国。本文分成三章来阐述。第一章主要阐述作为抗战中后期国统区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的发起者的中间党派的一系列历史活动。抗战爆发后,中间党派以国民参政会为平台发起国统区第一次民主宪政运动,并督促蒋介石成立宪政期成会,形成期成宪草,成为第一次宪政运动最有意义的宪政成果;第二章主要阐述中间党派在推动第二次民主宪政运动进一步发展进程中的一系列历史活动,其中包括中国民盟的改组、中共联合政府主张的提出、1946年政协通过的政协宪草修改原则12条等;第三章主要分析两次民主宪政运动的异同点、历史的启迪以及结论。抗战时期的两次民主宪政运动,性质都是资产阶级民主运动,都是为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争取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实行真正的宪政,确保抗战的胜利而在我国为实现民主政治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历史证明,中间党派只有承认和接受中共新民主主义宪政模式才是唯一正确的历史选择,中间党派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建国方案是根本行不通的。中国当代的民主宪政建设也必需以农村社会为建设重点,也必需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