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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地提出要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将和谐社会的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纳入党和国家的历史日程上,但是如何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却没有统一的理论和实践路径。
本文尝试着从制度主义的角度,利用国内外学者对于制度的理论认识和实践发展,通过研究制度对于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来研究制度对于人的发展的促进作用;人的发展也就是人的需要的发展,需要是人的本质属性的体现,包括人的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人的需要的满足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标志,本文研究了制度及制度建设在我国当前条件下如何促进社会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社会保障的发展,如何促进人的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的满足程度。并通过对苏南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各项制度改革和数据进行个案研究,发现苏南的制度建设的创新点,促使当地老百姓的物质、精神和社会需要的满足,从而揭示在我国现阶段“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通过进行制度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