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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已进入并将长期处于一个多重转型期,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以及文化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社会在价值观念、组织构成和利益格局等方面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所有这些都对国家治理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该目标的达成离不开多个治理主体的共同努力。一方面,面对治理环境和治理条件的改变,政府已经无法再成为唯一的治理者;另一方面,鉴于我国现代化所处的阶段以及中国的国情,政府仍是该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主体,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者与执行者,它是“同辈中的长者”,处于主导地位。正因如此,探讨如何完善政府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权责体系、保障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就有了重要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讲,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府之间的契合点就在于政府责任的充分有效履行。本文基于结构功能理论,借助对帕森斯“AGIL”模型的拓展,搭建起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该框架的要点是,将国家治理视为一个整体系统,该系统由结构与功能构成,现代化是其要达成的目标;重点是明晰“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府责任之间的逻辑关系”,讨论在国家治理系统目标达成过程中政府责任的内容,以及如何更好履行这些责任的优化路径。第一章,明确了本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构建起了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核心概念部分,对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责任与政府责任等几组核心概念进行了系统阐释,以深化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问题的认知;与此同时,将政府责任与政府职能、责任政府等易于混淆的概念做了区分。在理论基础部分,从元治理理论、现代化理论、政府责任理论以及结构功能理论中获得理论上的支撑。在分析框架构建部分,通过探究结构功能理论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府责任之间的契合性,基于对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AGIL”模型的拓展,构建起一个“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问题”的分析框架。其中国家治理被视为一个系统,现代化是系统运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则是题中之义。第二章,对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治理系统的结构功能进行了分析。根据帕森斯的“AGIL”模型,中国国家治理系统由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四个子系统(四种结构类型)及其所对应的功能构成,其有着整体有序性、动态开放性以及多元耦合性的特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过程,就是国家治理系统的重塑过程,也是系统结构与功能不断调适的过程。各个子系统必须要满足现代化目标对结构的要求,即经济系统应达到经济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要求;政治系统应达到政治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要求;社会系统应达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要求;文化系统应达到文化治理现代化的结构性要求。“结构决定功能”,国家治理系统的结构性要求决定了国家治理系统的功能性诉求。具体来看,经济上要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处理好经济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等;政治上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建设法治国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等;社会上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等;文化上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家文化认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等。只有这些功能性诉求都得到满足,现代化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第三章,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之一——政府的责任进行了厘定。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将“位置——角色”作为了一个基本的分析单位,即每个行动者因占据的位置不同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国家治理系统中包括了党、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等多个行为者。政府在其中居于主导地位。各个子系统功能性诉求的实现都离不开它的引领和责任的有效履行。在经济系统中,政府主要扮演着市场秩序的规制者与监管者、市场体系的服务者、环境保护者的角色,承担着正确定位政府与市场关系;规范经济行为,促进经济合理发展;注重环境保护,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责任。在政治系统中,政府主要扮演着政治秩序的稳定者、政治发展的统领者与推进者的角色,承担着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法治化进程;扩大公民参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等责任。在社会系统中,政府主要扮演着多元主体的协调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进步的促进者的角色,承担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养和监管,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以及预防和化解新型社会矛盾等责任。在文化系统中,政府主要扮演着中国文化的发扬者、价值观念的塑造者及道德素养的培育者的角色,承担着塑造核心价值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心;发展文化产业,增强国家软实力;并强化生态意识,培育生态道德等责任。第四章,探讨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政府履责面临的问题及其成因。要想通过政府责任的履行来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首先政府责任的内容必须合理化,其次政府责任必须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履行。政府责任的实现不是一个纯粹的应然性问题,而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现实问题。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政府面临着职能转变滞后对经济系统适应能力的削弱;执行效能乏力对政治系统目标达成的阻碍;支持系统不良对社会系统整合进程的迟滞;配置手段失当对文化系统维持功能的冲击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理念更新缓慢,消极文化影响深厚;有限理性影响,阻碍治理主体充分履责;治理环境复杂,责任目标难以周全考量;法治权威弱化,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体制运行不畅,权力制约机制还不完善等。第五章,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责任实现的优化路径。只有化解政府履责所面临的问题,才能保障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在经济领域中,通过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均衡政府责任目标,促进经济系统适应性功能的发挥。在政治领域中,通过完善法律体系,规范政府履责行为;完善问责制度,保障履责效果;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履责动力。借此,促进政治系统目标达成功能的发挥。在社会领域中,通过厘清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边界,提升政府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能力,更新治理技术和工作方式方法,促进社会系统整合功能的发挥。在文化领域中,通过提高公务员个体素质,提升政府价值引领能力以及网络文化的应对能力来促进文化系统维持功能的发挥。最终,借助上述举措,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