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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建国以来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的私营经济发展为研究对象,分四个时期论述了这一时期国家政策的演变对私营经济的影响和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建国初,国家为了恢复国民经济及维护政局的稳定,对私营经济采取了扶持的政策。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政治层面的要求逐渐取代经济运行本身的规律,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占据了支配的地位。这段时期,国家采取了“限制、利用、改造”的方针。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及国家发展的需要,在不同的时期政策有不同的侧重点。从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五反”运动开展之前,国家采取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方针指导下的“利用”政策;从“五反”运动到1953年6月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之前采取的是“限制”为主的政策,但是并没有放弃“利用”政策;从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到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在急于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下,采取了“改造”的政策,至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在我国已经消失殆尽。这个过程中私营经济先是获得了初步的恢复和发展,而后又经历了从被限制到被改造的过程,最后随着改造的完成,私营经济实际已经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