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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幸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价值追求,也是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体现了发展伦理的终极价值目标,体现了社会发展观念的转变。民生幸福应是民众平等享有的、身心和谐的幸福,而不是少数人享有这种幸福,大多数人不能享有这种幸福;幸福不仅仅是当下民众应该享有的,还体现在代际之间的延续,这种幸福也应是可持续的。传统的发展观由于许多错误的思想亵渎了人们追求幸福的权利,抑制了人们追求幸福的自由,使人们处在一个“单向度”社会之下,人们变成了“单向度的人”,导致了全面发展的落空,这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倒退。我们应从不同角度让人的各种最基本最基础的素质必须得到完整的发展,随着GDP时代的到来,人们运用工具作为手段无限制的向大自然索取,虽满足了当代的人的利益,但破坏了生态均衡发展,这种制度和决策的偏差与不公正越来越影响民生幸福。这种短视的发展只能是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来谋取自己一时的幸福,这种发展是不科学的,所以,我们应重新审视人类发展的环境和条件,重新反思和界定什么是全面发展,理应从伦理角度制定一系列科学的发展规划,符合伦理规范的发展模式,而这些目标的制定应从民生幸福的角度出发,虽然阻碍发展的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但是发展过程中新的问题又会不断出现,问题不仅来自个人层面,还有更深层面的社会问题,有许多问题需要上升到国家层面乃至需要全世界动员起来去解决,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和个人一起协同起来切实解决好发展中带来的问题,同时应确保公平公正的解决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矛盾。在制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应确保科学性、实用性和持续性,不应解决了短期的矛盾却导致中长期发展中矛盾重重或滋生更大的矛盾出现,也只有科学制定的发展规划,才能让民生幸福在代际之间传递。我们还要建立一种长期有效的评价机制,来督察我们执行解决的发展措施,要确保发展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其实发展的好不好,就是看人民满不满意,人民满意的标准也就是是否真的有幸福感,所以应把民生幸福指数作为评价和考核我们的发展重要指标,切实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和谐有序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国梦”和“人民梦”的一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