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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逐渐成为吸收就业大军重要领域的同时,劳资矛盾也越来越激烈。而以《劳动合同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又极大地增加了民营企业的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为实现短期利润、降低内部成本,很多民营企业存在着超强度生产等诸多非法手段和用工方式。这势必会引起劳动者的强烈不满,进一步加重劳资关系的紧张。《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从起草至今,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一直倍受争议,甚至有人认为它在增加企业用工成本的同时,变向地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难度,是种两害行为。不排除这种情况的存在,但是《劳动合同法》在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成熟和步入法制化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势必会改变我国已有的劳动关系的格局,对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和地位进行重新调整。因此,在此转变过程中,我国劳动关系必将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
本研究从制度分析和现实调查的双重视角,运用社会学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介绍《劳动合同法》的新观点及其对劳动关系的调整作用,接着以重庆市为例,通过对重庆市数家民营企业员工的问卷调查,了解重庆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客观描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通过系统化的研究方法综合分析和评价当前重庆市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和特征。以此为基点,将范围扩大到整个民营企业领域,阐述我国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恩现状,并分析其形成原因。最后,展望未来,为我国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本文以《劳动合同法》为视角分析描述我国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及特点,旨在从立法重视和实施困境的双重作用下阐述民企劳资关系的发展特征及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