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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政府的政策倾斜,经济发展取得突飞猛进的进步,其发展速度也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东西部地区经济差异日益突出。东部地区GDP总量的增加,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导致公众对周围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地环境标准不断提高,环境标准不断提高的结果就是,当地污染密集型企业开始向环境规制较宽松的中西部地区扩散。与此同时,在我国现有环境规制体制下,中西部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吸引东部产业转移,发展本地区经济,不惜降低环境标准。短时期内,污染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能够推动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利于东部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但从长期来看,这会破坏中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甚至影响全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了环境规制视角下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的路径与机制。通过构建环境规制指标以及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转移指标,对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时间变化趋势与空间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再利用2004-2012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使用固定效应估计法,分别从国家和地区两个层面对环境规制视角下污染密集型产业区际转移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最终得到如下结论:污染密集型产业存在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且这种转移趋势在西部地区随年份稳步上升;在实证方面,从全国层面来看,环境规制强度与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转移成负相关,即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会抑制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转入。从地区层面来看,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的这种负向作用,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更显著。因此,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的转移产业时,不能一味的追求经济发展,要注重环境保护,将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才能有助于本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本地区经济的长期发展。